[中国企业报]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
媒体聚焦| 2013-11-2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和国有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重大创新,把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既对我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已有的深度融合进行了充分肯定,也为下一步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的市场改革动力。

  我担任董事长的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医药集团的下属企业大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近几年,两家央企积极探索“央企市营”的市场化改革,以有限的国有资本吸纳、带动、激活大量社会资本,促进了建材和医药行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与民营企业互相融合实现了国民共赢,两家集团也成为探索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样本。

  混合所有制

  推动国民共赢

  作为新时期指导中国经济社会系列改革的行动纲领,《决定》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国有企业改革作了系统的阐述,着力点十分突出。《决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科学总结和深刻认识怎么进一步坚持和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两种所有制互相融合。《决定》对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方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授权国有资本经营体制、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企业家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国有企业上缴红利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进一步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推进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和国有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工作。

  《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回答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目标。首先,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是我们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任务,只有通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互相融合、共同发展,才能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明确“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对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作出了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交汇的区域,出现了一种特定的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形态,这种形态对我们解决目前国企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提供了重要契机。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制度下国企改革发展的独特模式和重大创新,成功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世界性难题。党的十五大就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机制层面最深刻的变化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日益增多,国有独资企业日益减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群体中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72%的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2%、营业收入的60%、利润的83%来源于上市公司。在很多上市公司中,国有资本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从资本绝对值来讲,非公有制资本往往占有50%以上的比例。正是这样的股权结构成为国有上市公司保持活力和竞争力的根本制度保证,不仅把民营和财务投资人吸纳进来,让全社会分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融合经济,同时在资本市场中,国企也接受了民营资本参与的改制,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竞争力明显提高。实际上,这些年央企的快速发展的动力主要不是源于行政垄断和四万亿投资拉动,而是源于央企的市场化改革,源于央企的海内外上市,源于广泛开展与民营企业合作的混合所有制带动了企业机制的变革。

  大量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开放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有利于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和发挥企业家精神,有利于我国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顺利实施。在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应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种积极性、两种优势,推动国民共进、国民融合、国民共赢。

  “央企市营”是对混合所有制的积极探索

  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医药集团做了积极的探索,两家央企创造的“央企市营”模式实现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高度融合,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互相融合中进行的许多创新,为我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中国建材集团处于充分竞争的建材领域,面对多、散、乱和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局面,选择了资本运营、联合重组、管理整合、集成创新的发展道路,独特的发展模式使得中国建材集团一开始就注重与民营企业的融合。十年间,中国建材集团重组联合了上千家民营企业,构筑了包括海外上市公司在内的混合所有制产业平台,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基础上实现了企业的快速成长,营业收入、利润均增长100倍,迅速成为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利润过百亿元的世界500强企业。

  中国建材集团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提出的“央企市营”包括推行央企控股的多元化股份制、规范的公司制和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公司内部机制市场化、依照市场规律公平竞争等。中国建材集团近年来之所以能快速发展,获得社会各界包括民企的认同,根本原因在于适应市场的规律和用市场化逻辑来改造自己,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通过市场化改革具备了企业的先进性。

  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的企业模式的过程中,中国建材集团坚持一个公式,“央企的实力+民企的活力=企业的竞争力”,推行央企和民企资本、资源和文化的深度融合。一是资本融合。在重组过程中,通过权益融资施行股份制,给民企创业者留30%左右的股份,使众多民企进入中国建材集团后有了共同奋斗的事业平台并共享企业发展的利益和成果。在集团核心企业香港H股中国建材股份公司中,国有资本目前只占48%,社会资本和股民占到52%,成为产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新型央企。二是资源融合。通过系统的管理整合,将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优化重组,提高了经济效益。三是文化融合。提倡竞合的市场理念、包容的企业文化,充分信任民企创业者并把他们转化为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实现了共同发展。

  混合所有制探索不仅推动了中国建材集团自身发展,而且带动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行业良性竞争发展。中国建材集团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在联合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基础上快速成长起来的。以水泥为例,中国建材集团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短短数年时间里,从无到有、做大做强,重组了900多家水泥和混凝土企业,水泥产能达到4亿吨,位居全球第一,通过联合重组实现行业适度集中,改变区域市场无序竞争格局,引领行业实现价值理性回归,使众多挣扎在亏损边缘的民营企业扭亏为盈。在新型建材领域,原民营石膏板企业泰山石膏在进入中国建材集团后获得了母公司北新建材强大的技术支持,产能规模迅速由不到2亿平方米扩大到12亿平方米;同时,北新建材产业布局更加完善,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型建材企业。中国建材集团十年前与浙江一家民营企业振石公司合作,成立中国玻纤股份公司并上市,产能从成立之初的1万吨发展到目前的100万吨,成为全球最大的玻纤企业,其中国有控股资本只占总资本的15%。混合所有制的发展路径,是中国建材集团带动众多其他所有制企业实现包容性发展、取得共生多赢的关键。

  我同时担任董事长的另一家央企中国医药集团也是依照央企市营的改革思路发展壮大起来的。过去五年,中国医药集团引入民营企业资本构筑平台公司,再通过在香港发股,用募集的资金进行大规模并购,并在并购企业中留给民企创业者30%的股份,把市场机制真正引入到央企内部,实现双方共赢,达到《决定》中讲的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目前中国医药集团建起了覆盖全国的医药物流配送网络,发展成为营业收入近2000亿元的世界五百强企业。应该说,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医药集团都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开辟混合所有制

  企业模式发展的新阶段

  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键,也是带动国有企业整体改革的突破口。《决定》明确把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聚焦到混合所有制经济,聚焦到构筑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交叉持股互相融合的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授权经营体制、管理体制、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企业家作用等方方面面的改革,这些改革反过来也是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组织模式不可或缺的条件。未来大多数的国企特别是竞争领域的国企走的道路都会是混合所有制的模式。在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的新阶段里,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些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建立清晰的资产监管和授权国有资本经营体系,把管资产和经营资本有机分离。整个改革可分为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包括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这是国家层面的改革,是大前提。第二个层次是国有资产监管的改变,管资产而不是直接管企业,这是国资监管层面的改革。第三个层次是成立投资公司,解决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的改革并为国企的整体改革、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创造条件,这是国企层面的改革。在国家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下,通过明确国有资本的授权管理体系,组建投资公司,各个投资公司就可以作为出资人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我们可以设想,将来一个国有投资公司下面可以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就是国有投资公司是100%国有独资的国企,而它投资的企业却都是混合所有制,其中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的,甚至也会有特殊情况,投资公司下面没有绝对控股的,全都是相对控股和参股的企业,资本和股权可以高度流动。为大力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三个层次的改革应该一起联动。国有企业根据行业和性质进行分类指导,投资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情况和战略需要通过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增资或减资,真正实现国有资本进退自如。

  二是探索“金股”等制度创新,保障国家对一些重要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定方面的控制力,改变目前国家仅靠出资比例控制企业的现状。根据国际上推行金股制度的情况,国家在非控股的企业中实施金股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国家对企业的控制力问题。法国国企通过金股机制,在保留相应控制权和影响力的基础上,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增值和经营收益最大化。

  “金股”最早出现于80年代英国国企私有化改革中,通常由政府或创业者持有,股权通过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包括知情权、受益权和表决权。作为一种政府持有的对特定事项行使否决权的股份,其主要作用体现在否决权,而不是收益权。法国并不强调同股同权,为了鼓励长期拥有,持有时间越长权限越大,国有资本与其他股东不同之处在于它的长期性,它既是保护国家资产利益的唯一负责者,又是国有企业的稳定者,起到推动和保证企业及国家利益共同增长的作用。在国家战略性资产的公司中,国家股权无论多少都具有“金股”作用,金股的专业名称为战略资产,凭借金股,政府可以监测和否定企业损害或者不利于国家整体利益和战略的发展方向,同时减少对企业的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地起到决定性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三是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殊身份,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实践证明,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纯而又纯单一所有制企业的市场活力都不及多元化股份企业。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也定位于构建多元化股份公司。在发达国家的国家投资企业中一般也把非绝对控股的企业视同股份制企业而不视同国有企业。因此,在未来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低于50%的企业,可以不按国有企业模式管理,这类混合所有制企业应与一般国企和民企区分开来,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这对于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对于发挥混合所有制的内在激励作用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继续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医药集团都是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解决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决策层面的问题,但其执行层应该是职业经理人,由董事会在市场中进行选聘,这就需要加大对董事会放权和进一步完成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目前我们的国企改革中董事会试点只完成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一半,另外一半就是职业经理人制度。从现代治理理论和委托代理关系的优化来看,将来国家把资产经营权授权给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委托给混合所有制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再把经营权委托给管理层,只有把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我们的职业经理人既可以由现有国有企业领导人转化而来,也可以从市场招聘,要适当加大市场招聘的力度。近几年,中国建材集团试行了职业经理人制度,集团各下属水泥公司都已经聘请职业经理人,但是集团层面还不是职业经理人。这次《决定》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包括加大市场选聘力度,为国企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过程中,应考虑用中长期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把国有企业干部转换为职业经理人后,也应该按市场通行做法为企业管理层设立一定量的期股期权,新办企业也可以让员工直接投资持股,把资本要素和管理者劳动要素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企业管理者、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决定》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论述及时准确地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积极回应了当前社会的广泛关注,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和大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多种所有制共同融合发展的混合经济。国企和民企都是市场中的竞争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依法公平竞争,互为补充、互相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赢关系。今后,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医药集团将围绕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国民共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组织模式,深化董事会建设、职业经理人制度、三项制度改革等,为国企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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