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集团椿本公司签中国石化输送机供货合同
企业动态| 2016-07-15

  本网讯 近日,装备集团椿本公司与中石化大连催化剂有限公司在大连举行了大连基地一期10000t/a加氢催化剂及配套催化剂生产全厂输送机供货合同签字仪式。中石化催化剂大连分公司副总经理任婧、椿本公司副总经理吴卫国及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出席了签字仪式。

  该项目总投资额将近10亿元人民币,项目地点位于大连市,共设有4条线涉及到12台输送机。此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椿本公司向外行业拓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并且成功进入了中石化系统供货商名录,获得了与中石化旗下各分子公司进一步合作的重要渠道。

  椿本公司与催化剂大连公司的首次接触始于2013年10月,当时客户提出了正在使用的输送机存在严重的漏料、输送效率不足需频繁的进行清扫、噪音偏大等诸多问题,希望椿本公司在新项目中能提供一套方案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接到要求后,椿本公司领导十分重视此次机会,立即责成营业部门向客户取得物料样品进行了相应的测试,并结合自身设备的特点后选择了NAB斗式输送机。该设备是一种“Z”型输送机,即在同一台输送机上实现下水平段、垂直段以及上水平段的输送工作。这款输送机是日本椿本公司的成熟产品,具有可以实现复杂的输送路线、设备占地空间小、噪音低、能够平稳运行等诸多特点,能够解决客户的难题。

  方案提出后,椿本公司始终保持着必须攻克该项目的决心与客户积极保持联系,多次前往项目设计单位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公司、大连项目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并通过邀请日本椿本技术专家与客户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交流,解除了客户的担心和疑虑,在长达两年多的沟通中取得了客户的信任,从而使椿本公司成功的进入了中石化供货商系统,成为中国石化供货商,为以后的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椿本公司会以此为契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探索其他领域,提升企业实力,努力做到“专业品质、高端制造”,让天津椿本输送机能够为更多行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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